商务部:内地将对港进一步开放服务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6月13日表示,今年6月底之前,内地将与香港签订第四个《〈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而他也透露,该协议的内容倾向于促进香港在内地投资服务贸易。
姚申洪说从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后,内地又与香港签订了三个补充协议,香港的经济繁荣得到了极大的促进,也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都有了法律凭据的框架。即将签订的第四个协议将在服务贸易业方面有进一步的补充,香港在内地的投资贸易会更加有法律可依。
此前签署的三个补充协议使香港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企业的门槛已经在放宽。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加增了15项具体开放措施。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