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见习记者裴冕
01:43根据深圳市年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市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于年8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据悉,罗湖区首批6个服务代办点平日、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办理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现场验车和选号等工作依托市邮政服务网点实施代办。罗湖区共设置6个服务代办点,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服务点分别为莲塘营业部、爱国营业部、建设营业部、田贝营业部、太白营业部和黄贝岭社区服务点。
此外,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序开展好此项工作,同时遵守防疫不聚集的要求,现阶段采取“先网上预约、再到场登记”的方式开展,即“网上预录入资料——预约服务代办点——到场交验车辆”。
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未在系统上进行资料上传和预约的市民,现场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验车和后续上牌等业务。可预约15天内的任意一天(除当日)办理,请选择有预约余量的时间前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牌证自取或邮寄的领取方式。
对于白牌、蓝牌电动自行车,在年开始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期间,已办理国标车备案标识(白牌、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备案标识仍有效,无须再重新办理登记上牌。
对于黄牌超标车,已办理过渡备案标识(黄牌)的超标车,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备案标识于年8月1日到期。请有此类情况的市民及时置换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特别提醒,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先进行网上预约再到场登记,申请时要上传正规销售发票,而不是收据、销售单或非正规发票。
易错情形一:上传非发票凭证
请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可提供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补开发票等合法正规发票;
√发票上如有车架号信息,须核对发票的车架号信息与系统申请的车架号信息是否一致;
√提供的发票内容须清晰可见,信息准确;
√不能上传收据、销售单、保修单等。
易错情形二:上传合格证参数信息不明
请提供合格证有参数页面
√请提供合格证有参数信息页面:
√核对合格证与车辆的匹配性;
√合格证是否有盖检验合格印章;
√是否有车架号等车辆参数信息。
附:罗湖区首批6个代办点地址
莲塘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