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浙江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的民族理论*策、为浙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浙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省*府决定授予杭州市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等49个单位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世美等71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全省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目标而努力奋斗。
台州这些集体和个人
被省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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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凯燕
校对:长亭
审核:*元杰
来源:浙江发布
制图: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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