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城乡参保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5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工作的通知》(豫人社电*[]18号)部署,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于年1月1日起启用业务新系统,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就医,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卡才能就医报销,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诊证将停止使用。为了保证城乡参保居民就医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办有社会保障卡,以备就医时用。
2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持卡到漯河市医院、定点药店修改密码将其激活。
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需修改为其他6位数字后,社保账户方可正常使用,届时老卡账户资金自动转社保卡上。
金融账户按制卡银行相关要求激活。
3
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河南人社”APP、“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