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规定,现将太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太白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太白县北大街41号)。
联系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提前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年事业单位招考资格审核用,再复印无效。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中小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7.《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士兵应聘的岗位需提供)8.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委组织、民*部门)出具的村*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社区*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以上批复、证明或聘用合同的复印件需加盖县委组织部或太白县民*局印章。
四、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审查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当地防疫工作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进场时需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检测为37.3摄氏度以下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2.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3.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4.请考生查阅并记住《资格复审安排表》中自己所对应的表中自然序号,标记于《报名登记表》左上角;右下角签名处,本人亲手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5.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7.《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8.太白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递补公告拟于近日在宝鸡市人社局和太白县人民*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